王复春,男,1986年10月出生,安徽省宿州市人,200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获法学学士学位,201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qm球盟会,获法学硕士学位,201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qm球盟会,获法学博士学位,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,在德国波恩大学联合培养。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、副教授。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,参加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,任职于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检察院。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被选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挂职学者,任邢五庭法官助理。现为qm球盟会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、法律实证研究。
一、论著:
(1)《不能犯未遂的规范论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。
(2)[德]鲁道夫·伦吉尔著《刑法分则I:针对财产的犯罪》(第26版),王复春译,北京大学出版社2026年版。
(3)过失犯的构成要件实现——从定型化思维的叛离,载陈兴良主编《刑事法评论》第30卷,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。
(4)但书——一种体系外出罪事由,载赵秉志主编《刑法论丛》第39卷,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。
(5)“手段残忍”裁判规则研究——以故意杀人罪680件案件为样本,载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2018年第6期。
(6)故意杀人罪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状况实证研究,载《法学家》2020年第6期。
(7)故意杀人罪死刑裁量机制的反思与改进,载《环球法律评论》2022年第2期。
二、项目:
主持中国法学会2017年部级一般课题《死刑立即执行适用条件实证研究》,参与2015年中国法学会部级一般课题《域外公益诉讼比较研究》。